宗旨:保护环境,保护水生态资源,使垂钓事业可持续发展。
一、环境保护:
不在钓点随意丢弃废物,离开时将钓点周围废弃物打包带走。
二、生态保护:
倡导可持续性垂钓,有选择的钓放结合,使垂钓水域的生态得到保护。
三、废物处理:
将废弃物打包带到农家院或宾馆等处垃圾箱,剩餐及饵料等可降解的废物可倒于野地、草丛或填埋,不丢弃到水中。
四、放生标准:
1)、鲫鱼50克以下提倡放生;鲤鱼,草鱼,鲢鱼,鳙鱼,鳜鱼,鲂鱼,鲇鱼等500克以下提倡放生;大腹雌鱼提倡放生;
2)、尊重他人的放生行为,避开放生区域垂钓,并将钓获的放生鱼放回水中;
3)、遵守当地钓场的管理规定进行钓放。
五、放生方法:
鱼获不可在鱼户中存放过久,不合规定的鱼类钓获后应即刻放生,以免入户后造成伤亡。
六、垂钓手段:
手杆钓鲫鱼等小型鱼类时建议使用无刺钩,不得使锚钩锚鱼。
七、用饵:
不使用有毒、有害或其他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饵料。
此约定适用自然水域(水库湖泊河流等),对养殖塘开杆坑不适用。以上要求视个人能力和条件尽量去做即可。